广东食药监管局:三文鱼未标明产地最高罚三万元

发布日期:2018-07-12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粥粉面店违规销售三文鱼、水产市场在售三文鱼未标明产地……7月4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骆文智率队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将对目前三文鱼销售市场存在的乱象进行严格整治。

乱象

“挪威”三文鱼每斤不足百元

深海三文鱼早已成为广东人餐桌上的常见美食,在水产市场、餐厅、超市甚至外卖平台均能买到。不过,据民声热线现场曝光,目前,三文鱼销售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操作现象。

在外卖平台“美团”,位于广州东川新街市的一家“三文鱼”外卖店的营业执照为“海鲜经营店”,但其出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竟是粥粉面店,许可范围还明确规定“不含生食海产品”。

在黄沙等水产市场,绝大部分摊位的三文鱼都没有标注产地。据商家介绍,所售三文鱼多是从“挪威”、“法罗群岛”进口的,但售价却异常便宜,每斤多在60元至80元之间,与“进口三文鱼一斤价格超过100元”的市场定位不符。此外,有些商家甚至没有戴手套,直接上手处理准备用作刺身售卖的三文鱼,安全隐患堪忧。

整治

未标明产地最高罚三万元

对于三文鱼在外卖市场、批发市场出现的不规范现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骆文智表示,根据《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经营商家必须严格标识农产品的产地。无论在批发市场,还是超市、外卖平台,所售三文鱼如果未明确标识产地,属违反食品安全法及食用农产品的相关规定。“我们发现后会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若商家拒不整改,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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