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起,宁波沿海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宁波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着力整顿海上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底。
此次专项行动的清剿对象是涉渔“三无”船舶,以及未纳入区县(市)政府规范管理的“三无”钓鱼船(艇)、交通船、运输船、休闲船(艇)、养殖自备船等。渔业、海事、公安(边防)、海警等部门组成宁波市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联合指挥部。专项行动由沿海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属地负责,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无差别打击海上、港口区域的航行作业或停泊的 “三无”船舶,遏制“三无”船舶反弹势头,重点打击船长12米以上的“三无”船舶。
专项行动期间将开展联合清港行动,宁波市级将对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等重点港湾、港口和海域开展每月一次的联合执法清剿行动,各区县(市)对辖内所有涉海区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联合清缴行动。
查扣的“三无”船舶,一律实行定点查扣、定人监管、定时巡查管控措施,全面制止其出海生产。各地还将组织开展修造船厂(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或非法改建造船舶现象。查获的新建、新购“三无”船舶,要追查源头,严厉查处。扣押的“三无”船舶实行调查界定和分类处理。各区县(市)将研究制定常态化联合排查制度,严防“三无”船舶反弹回潮。
相关资讯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邮箱:xiatian3218@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051763
Copyright©20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