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丹麦1家冷库、加拿大1艘加工渔船和印度尼西亚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发布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 分类:国外预警

因从丹麦1家冷库加拿大1艘加工渔船进口的1批冷冻格陵兰大比目鱼包装1个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墨鱼外包装1个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丹麦LUNDSØE KØL&FRYS(注册编号为DK883)冷库、加拿大NIQITAQ FISHERIES LTD. INUKSUK I(注册编号为0049)加工渔船和印度尼西亚PT.BANDAR BAHARI SUKSES(注册编号为CR 774-12)水产品生产企业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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