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在网站公布,检出大陆出口生鲜鲍鱼中残留硝基呋喃代谢物40ppb,不符合“动物用药残留标准”规定。检验方法采用2013年10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21950758号公告修正的“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硝基呋喃代谢物之检验”。
该批货物重560公斤,于7月23日受理报验,进口商为阜鸿海产企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商品依规定退运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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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在网站公布,检出大陆出口生鲜鲍鱼中残留硝基呋喃代谢物40ppb,不符合“动物用药残留标准”规定。检验方法采用2013年10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21950758号公告修正的“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硝基呋喃代谢物之检验”。
该批货物重560公斤,于7月23日受理报验,进口商为阜鸿海产企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商品依规定退运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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