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欧盟发布(EU)2015/538 号法规,放宽盐水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至1500 mg/kg。
丹麦海鲜协会向欧盟发出申请,请求修订苯甲酸及其盐类在盐水熟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EC) No 1333/2008规定,未经灭菌处理的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盐类、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0 mg/kg,而在熟制的甲壳类与软体动物当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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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欧盟发布(EU)2015/538 号法规,放宽盐水虾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至1500 mg/kg。
丹麦海鲜协会向欧盟发出申请,请求修订苯甲酸及其盐类在盐水熟虾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根据(EC) No 1333/2008规定,未经灭菌处理的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盐类、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0 mg/kg,而在熟制的甲壳类与软体动物当中苯甲酸及其盐类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0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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