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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不可携带或邮寄入境

发布时间:2013-10-14人气:98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海参因“其性温补,足敌人参”而得名,是典型的高蛋白、低脂肪食物。自古以来,海参同鱼翅、燕窝齐名,是世界八大珍品之一,被称为“百补之首”。  

但是,作为水产品之一,海参是不允许携带、邮寄入境的。一些入境旅客不了解这一规定,导致非法携带海参的情况屡有发生,仅山东威海机场口岸今年1月至8月就截获海参22批次、近60公斤,其中1批达15公斤,涉嫌走私。  

今年夏季以来,山东、江苏、辽宁等沿海海参养殖大省遭遇了强降水天气和持续高温天气。在高温度、低盐度的影响下,海参出现化皮腐烂现象,海参养殖大面积减产,从而引发国内市场海参价格上涨,各旅客入境口岸截获非法携带海参的批次和数量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 

为此,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告诫广大旅客:为保护农牧渔业的生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禁止携带、邮寄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入境。一旦发现非法入境的水产品,检验检疫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退运或销毁;涉嫌走私的,将移交海关部门处理。旅客在入境前,应尽可能更多地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不要携带海参等水产品入境,以免个人经济受损。 (李汉奎 刘领军)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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