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6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不能进口的鱿鱼嘴为食品原料(进口水产副产品)生产加工鱿鱼(食品类别:调味鱼干),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相关所有产品。
召回对象:标示的生产日期为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2日的鱿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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