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108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食品和畜产品的标示标准。
2.根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修改的食品类别对“各类食品的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进行重新整理。制定解冻后可流通销售产品中增加的果蔬汁、其它水产加工品(仅限杀菌和灭菌后真空包装的产品)的标示标准。
该告示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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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108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全部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食品和畜产品的标示标准。
2.根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中修改的食品类别对“各类食品的标示事项及标示标准”进行重新整理。制定解冻后可流通销售产品中增加的果蔬汁、其它水产加工品(仅限杀菌和灭菌后真空包装的产品)的标示标准。
该告示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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