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3月11日公开发布因从其进口货物样本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算阳性,对俄罗斯2艘加工渔船和印度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暂停其进口申报1周。公告原文如下。
因从俄罗斯进口1批冻鱿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加工渔船Mys Kruzenshterna, JSC Sakhalin Leasing Flot(注册编号为CH-37A)和Mys Lovtsova, JSC Sakhalin Leasing Flot(注册编号为CH-42A)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印度进口1批冻中华管鞭虾虾仁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RF Exports(注册编号为696)的进口申报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