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等3个省(直辖市)的5个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已通过评估,现予公布。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名单、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相关信息
附件:
Copyright ©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备案号:浙ICP备16022789号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2988号 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浙江灏天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