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法规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6月,对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农产品交易中心经营销售的蔬菜鲜鱼、猪内脏、豆类等四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28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现予以公告。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兽残检测的公示布告,食用前应清洗干净。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广元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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