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取消我国“特惠关税”待遇

发布日期:2016-12-14 浏览次数: 分类:国外预警

1124日,日本正式宣布重新调整“特惠关税”制度,按调整后的方案,人均国民收入超过4125美元,出口产品在世界市场占有率达到1%以上的国家将被取消特惠关税待遇。该方案拟于2019年开始实施,届时中国将被取消“特惠”关税待遇。所谓“特惠关税”,准确来说应叫做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GSP),是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争取,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日本于198041日起给予中国“特惠关税”待遇,体现了其作为发达国家所应承担的责任,在中国经济腾飞的关键30年里,特惠关税待遇帮助了我国出口贸易。中国检验检疫机构2015年签发对日普惠制原产地证书28.8万份,涉及货物价值约120亿美元,中国企业每年因此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在10多亿元人民币。在日本取消中国的“特惠关税”待遇后,我国出口产业将面临严酷竞争,一部分出口企业将执行走出去战略海外设厂,另一部分出口企业将不得不出口转内销,使得国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监管机构需加大监管力度,构建“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大力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警惕企业出口转内销后产品品质不升反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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