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首次允许伏休期捕捞海蜇 浙江省海域海蜇开捕期为7月20日至31日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昨天,舟山重点海蜇捕捞村落——金塘镇和建社区的近20艘渔船,整装待发,按规定于720日开始进行海蜇捕捞。这是我国伏季休渔以来第一年允许伏休期捕捞海蜇,我省共有200余艘渔船捕捞海蜇,开捕期为720日至31日。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往年这个时期海蜇捕捞是禁止的,今年初,农业部对伏休禁渔方案进行调整后,明确根据资源的必捕性和管理的可行性,允许个别网具在指定区域、时间进行作业。而海蜇因为是一年生水生物,在当下季节不集中捕捞,资源自动衰亡,而且所用张网如果尺寸把握得好,对其他鱼类几乎不构成危害。

经过渔业专家会诊,今年农业部允许全国7个省市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进行海蜇捕捞。我省舟山等地渔民近期纷纷申请禁渔休渔期海蜇专项捕捞特许证,176183184190渔区以内的浙江省管辖海域,作为浙江渔船捕捞海蜇指定区域。“往年这个时候,是严管非法捕捞海蜇的重要时期,今年有关部门能根据资源实际情况,积极回应渔民呼声,在规定时间给予捕捞,体现出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建社区干部余武海说,今年海蜇提前旺发,希望明年能早点让渔民捕捞海蜇。

来源:舟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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