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关于鱿鱼及其制品含有本底甲醛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我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隶属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拥有一支近50艘专业鱿鱼捕捞船队和现代化鱿鱼加工生产线,是中国第一家引进并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鱿鱼丝产品的国有企业,也是《鱿鱼丝》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唯一一家起草单位。我公司完全按国际、国家标准组织生产鱿鱼丝产品,并按国际、国家标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公司的鱿鱼丝产品远销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世界各地及全国各地。

就我公司鱿鱼丝被测出含有甲醛一事,是因该“甲醛”是由鱿鱼自身代谢的产物,其自身存在的(许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均已证实,且相关的政府部门也了解此事),甲醛天然存在于蔬菜、水产品、肉、蛋、奶等多种食品中,而且大多数海水鱼中都存在该“甲醛”,从检测中发现鱿鱼本身含有“甲醛”(按目前的检测方法),其检测值高低不一。食品中甲醛的本底含量可随着储存条件、加工工艺、加工时间不同而动态变化。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其他国家和我国均未对食品中自身含有甲醛作限量规定,我国NY/T5172-2002《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已于201411日作废。因此,对食品中检出甲醛,不能直接判定为违法添加,而要根据对其产品自身等情况的调查作出判定。

为此,我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在生产鱿鱼丝产品中绝对没有使用非法添加物--甲醛,用于鱿鱼丝加工的原料均为船冻鱿鱼,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全过程质量监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绿色、美味可口产品。

来源: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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