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日期: | 文号: |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浙海渔法〔2017〕32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县海洋与渔业主管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局第2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2月21日
抄送: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省法制办、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各市、嘉善、义乌、磐安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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