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白对虾苗淡化场如何利用检测手段维护合法利益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近期,江苏省内的南美白对虾虾苗淡化场纷纷开始了今年的虾苗淡化生产,从开局的几批苗场的检测情况来看,虾苗的质量不容乐观,不少的虾苗携带病原,不仅影响了对虾养殖生产,也使不少的虾苗淡化场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今天,有不少苗场问起如何通过检测手段来维护苗场利益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给大家作一解答:

  1、与上游种虾场明确责任。淡化场淡化出场的虾苗有的携带病原,有的则不携带病原。如果检测发现携带病原,病原是从哪里来的呢?一种可能是从购进P5仔虾就带进来了,也有可能在淡化过程中感染导致的。如果是从购进的P5就带进来的,那这问题就是出在种虾场了。淡化场应与种虾场约定好责任,如果是因为购进的仔虾就携带病原,应由种虾场承担损失。

  2、实施开包检测。从南方购进的仔虾,理论上应配备有该批苗种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因不少地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还没有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可能苗种出场时并没取得检疫证,这时淡化场购苗进场时必须实施开包检测,也就是说从飞机场运回进池前必须实施开包检测,而且必须是检测机构抽样检测,这样的检测结果才能说明问题。如果是开包后自己送检,那也不能证明你送的样品就是包装里的虾苗样品。目前如东对虾协会与省海洋所合作的检测平台只是在淡化后期实施的抽样检测,如果检测出阳性,很难说是种虾场带进来的。

  3、选择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不少淡化场反应,他们购进的P5仔虾都是种虾场已经检测确认不带病原的虾苗,淡化后检测发现有病原,一定是自己淡化过程中的问题。这样的理解是不科学的。请大家注意,一是当事双方都认可的检测行为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实施,如果是种虾场自检的结果,其他方可以不认可。二是这个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是具备国家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且检测后必须出具检测报告,报告上必须有CMA标志,否则检测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广大对虾苗种淡化场应该科学地熟知相关法律程序,保留好购苗合同、进货单、抽样单、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资料,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拿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作者:江苏省海洋海产研究所 万夕和

来源:虾友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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