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控股股东被大连检察院起诉:扇贝事件前减持避损逾千万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獐子岛(002069)1月19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因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减持避损,被大连检察院起诉。

 

      公告称,日前接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起诉书》称獐子岛2014年1-9月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避损金额1131.600604万元,现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起公诉。

 

      獐子岛表示,此案仅针对投资发展中心及相关责任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獐子岛年报,投资发展中心成立于2000年12月20日,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持有獐子岛30.76%的股份。

 

      獐子岛2014年三季报发生重大亏损,即在股市打假风口浪尖上飞出的令人瞠目结舌的“黑天鹅”——震惊市场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2014年10月,獐子岛突然公告称,超百万亩虾夷扇贝“报废”,扇贝“因灾”绝收,造成三季度巨亏8亿多元,此举震惊中国资本市场。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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