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4月1日起开征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27日对外发布,2018年我国最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于4月1日迎来首个征税期,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我国历史上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环保税实行按季申报。

“能否确保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环保税的纳税人,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确保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加强培训至关重要。据介绍,目前全国已累计辅导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超七成。


来源: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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