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接乐清湾沿岸村级湾(滩)长反映,在玉环市乐清湾大麦屿滚装轮渡附近至跨海大桥海域发现许多影响航道、锚地的捕捞鳗鱼苗的捕捞设施。
玉环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联合当地海事、港航、边防等部门,出动4艘执法船艇,在玉环市上述海域开展联合执法,清理影响航道、锚地的捕捞鳗鱼苗的捕捞设施。截至中午12时,当天的执法行动共清理80多张捕捞鳗鱼苗的网具。
据悉,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除了打击清理乐清湾上述影响航道、锚地的捕捞鳗鱼苗的捕捞设施外,还结合当地湾(滩)长制度实施情况,对乐清湾非法养殖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国家所有水域滩涂依法持证从事养殖生产的法律规定,坚决制止非法养殖行为,视情节依法予以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对不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已养区域,一律予以清退。
据了解,玉环市自去年11月中旬全面实施“湾(滩)长制”以来,设置了市级湾(滩)长5个,乡镇级湾(滩)长63个,村级湾(滩)长67个。采取“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模式,负责组织海湾海滩治理和保护。按要求,村级“湾(滩)长”每周巡查一次,乡镇级“湾(滩)长”每半月巡查一次。
各级“湾(滩)长”按规定填写巡查日志,并建立健全“湾(滩)长”巡查与相关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互动机制,完善了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保障“湾(滩)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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