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14号

发布日期:2018-03-11 浏览次数: 分类:国内行情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省局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5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抽检乳制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不合格5批次。其他食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市城北区百鲜汇蔬菜批发部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0.8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龚长珍(乐都县碾伯镇东升市场)销售的猪肝,呋喃唑酮代谢物5.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宁城北天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2.6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乐都王莉丽新鲜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毒死蜱0.22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西宁城北老闫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氯唑磷0.1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 薯类及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 速冻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12. 关于部分检测项目的说明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来源:青海省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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