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幼鱼保护东海

发布日期:2015-01-28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近日,我省质监部门批准发布《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地方标准,将于今年13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海洋资源管理的省级推荐性地方标准。

  据了解,为保护幼鱼群体免遭不合理捕捞,重振“东海鱼仓”,新标准规定包括带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等18种浙江海域经济价值较高或主要捕捞的渔业资源的最小可捕规格,从长度或体重方面对允许渔获个体作出限制性规定。比如,小黄鱼的体重要超过50克,或者体长超过145毫米才可捕捞。

来源:浙江日报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入会 鱼百科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邮箱:xiatian3218@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051763
Copyright©2016-2018

浙ICP备16022789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