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开展“保护幼鱼”联合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510日,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渔期“保护幼鱼”执法检查,对上虞区大型农贸市场冰鲜鱼销售摊点和酒店餐饮部进行巡查。

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百官农贸市场、老站市场和恒利市场3家农贸市场摊点上的各类冰鲜和活体水产品,并现场进行了称重、测量,凡是小于13cm的鱼一律禁止售卖。在检查中发现,有3个摊点还存在售卖虾蛄、幼鱼等情况,执法人员对经营户开展了幼鱼保护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督促立即整改,并要求市场负责人加强宣传和管理,防止类似行为发生。同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位经营户手中,详细讲解了禁渔期内禁止销售的8种海鲜以及可售卖海鲜的大小规格等知识。

随后,执法人员对雷迪森万锦大酒店、开元大酒店和上虞宾馆3家酒店的餐饮部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发现有2家酒店存在少量销售虾蛄、梭子蟹的情况,经营者都当场整改完成,并表示将在禁渔期内落实“保护幼鱼”的规定。

下一步,上虞区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流通、销售环节排查,对销售幼鱼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做好“幼鱼保护”宣传工作,坚决打好幼鱼保护“持久战”。

 


来源: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陈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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