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开始,全省2万余艘海洋渔船全面进入伏季休渔。为深入了解沿海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幼鱼保护决定情况,督促各地扎实做好“三战”工作,5月8日至11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四市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2018年第一次综合执法督查。
此次督查按照“突出重点、提升效能”原则,采取现场查看、台账查阅、座谈交流和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督查拖网改拖虾相对集中的县(市、区),重点抽查拖虾船、船籍港休渔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码头水产品交易和渔船安全设施、救生设备配置情况。
督查期间,督查组前往象山、苍南、普陀、温岭等渔业重点县(市、区),直奔现场,深入一线,先后走访查看了25个渔港码头、19个水产品交易中心(农贸市场)、9个基层渔船管理组织、3个船舶修造厂;采取省、市、县渔政、执法、船检三级联动、部门联合方式,现场登临检查渔船96艘,重点对拖网改拖虾渔船尾部滚筒拆除、钢板焊接等情况边核查、边指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令当地渔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同时组织召开了限额捕捞、辅助船配套特许、伏休监管、幼鱼保护、打击涉渔“三无渔船”等专题座谈会,向渔民宣传伏季休渔、幼鱼保护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从督查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沿海各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的决策部署和全省“三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党委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陆海联动,认真实施“三战”行动,严格执行海洋伏休制度,全面开展幼鱼保护,强化渔船安全管理,在严打涉渔“三无”船舶、清剿禁用渔具方面,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较好地实现了阶段性工作目标。但部分基层单位还存在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拖虾渔船改造工作不够到位,禁售渔获物市场监管不够规范、一些边远、零星的农贸市场下沉执法检查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将认真梳理督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下发督查通报,并督促指导问题的限期整改,切实把今年的“三战”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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