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CITES附录II新列鲨鱼和蝠鲼库存产品浙江省现场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 分类:动态

 

根据《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鲨鱼和蝠鲼物种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资环函[2014]80号)要求,20141113-14日,受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委托,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专家组赴温州对瑞安市和乐清市5家水产加工企业申报的CITES附录II新列鲨鱼和蝠鲼“公约前所获”库存产品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余匡军常务副会长(专家组组长)、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监处施杭城副处长(委员)、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杭州办事处辛艳副调研员(委员)、温州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沈茂斌会长(委员)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郑宣副处长(委员)参与了此次现场核查。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元武副局长、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蔡树勇局长、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陈春副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与了核查工作。

13日下午,专家组对瑞安华盛水产有限公司的长鳍真鲨和锤头双髻鲨进行了核查,对其申报产品进行了拍照和称重,并查验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进货台账等资料,并在会议室进行了座谈会。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副局长对核查工作和鲨鱼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阐述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半。

14日上午,专家组在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金瑞煌副支队长、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陈春副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陪同下对蒲歧鲨鱼加工区的4家商户分别进行了现场抽样,对其申报产品进行了拍照和留样,对产品量进行了现场核重,并查验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进货台账等相关材料。从现场核查情况来看,商户申报产品从外形上来看与商品名称相符,其中乐清海德力能详细提供在2014914日之前的分批次进货台账。依照现场核实规程,核定该5家企业的申报合格(详见附件二)。专家组对核实结果进行了确认(详见附件三)。

从现场核查看,一是对濒危物种保护重要性认识提高,有关省、市、县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温州市和瑞安、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主管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都积极参与,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申报企业配合主动,品种堆放整齐,对濒危品种的把握到位,有的企业进出口台账详实、清晰。三是我国双髻鲨品种多,科研调查要加强。企业反映:东海双髻鲨约有10多种,每年的4-5月份,南北麂、鱼山、舟山群岛出现较多,路氏、无沟和锤头双髻鲨列入濒危物种要加强监测和提高合理保护意识。四是对误捕濒危鲨鱼品种加工要出台实施意见,浙江省至今未发放过《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证》和涉及鲨鱼类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海洋捕捞中也没有专门针对鲨鱼捕捞的作用类型,渔船捕到鲨鱼的情况实属误捕且数量较少。乐清市传统加工鲨鱼及餐饮已有上百年历史,2013年鲨鱼加工量3200吨,产值1.63亿元,产品包括鲨鱼软骨素等9大类上百个品种,其主要原料来自全国渔民误捕后收购的鲨鱼,少部分是进口的鲨鱼原料。如果渔民误捕到濒危保护品种,任其在海洋腐烂变质,污染环境,还不如特许企业予以综合利用,建议国家适时出台误捕鲨鱼品种特许经营利用实施意见。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秘书处)

来源: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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