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于8月27日下发了温海渔发[2013]93号文,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水产行业协会在实现渔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决定赋于温州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八项工作职能:
一、参与水产流通与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行业标准的调研和制定。
二、参与申报农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推荐初审工作。
三、承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水产品展示、展销和推介等活动。
四、负责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食品质量安全自律。
五、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为会员提供行业信息与政策咨询服务,协调会员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六、负责全市出口水产品数据统计和汇总分析,代表行业开展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的应诉和调查。
七、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水产流通与加工方面的培训和推广。
八、协调联系(市、区)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涉及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