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水产品遇新规

发布日期:2013-10-14 浏览次数: 分类:国内预警

 

香港是汕头水产品重要贸易地区之一,记者8日从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香港特区政府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将于2014年实施,汕头口岸今年10月起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供港食物安全。  

据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料显示,2012年汕头口岸供港的水产品共有377批,7737吨,货值达7691万美元。2013年前8月汕头口岸供港的水产品共有266批,5231吨,货值5422万美元,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日对记者称,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共对食品农产品制定了7083项残留限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该规例将于20148月起正式实施。 

为了确保供港水产品的安全,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310月起将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新规例的残留限量标准发送给企业,供港水产品加工企业将建立健全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自检自控体系和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于今年1025日前完成对辖区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并调整和确定水产品重点检测品种和检测项目。通过结合日常监管和组织宣传贯彻会等形式,促使企业准确了解香港此新规例的各项要求。并做好实验室准备,为农残检测提供技术保障等,以确保供港水产品的安全。

来源:中新社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入会 鱼百科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邮箱:xiatian3218@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051763
Copyright©2016-2018

浙ICP备16022789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