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电商注意!国家邮政局对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出台最新规定!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 分类:国内预警

8 月 19 日消息,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邮政行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优化寄递服务模式,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要进一步强化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等工作,切实做好进口国际邮件快件,特别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件快件的消杀工作,严防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从境外输入;要着重做好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快件外包装消毒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入境检验检疫。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同时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其他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期,给我国疫情防控带来挑战。全行业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麻痹松懈厌战情绪,切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监测预警。要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四早”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加强人身健康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要按照疫情分区分级管控要求,认真配合地方政府以及防疫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要着重抓好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工作人员健康防护,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边境口岸邮件快件交换、运输等直接与境外人员接触的一线人员实行备案管理。要加强疫情防控支撑保障,做好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为从业人员配备口罩等必要防护用品。发现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医。要按照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通知》强调,必须加强生产操作重点环节消杀工作。要参照相关要求,加强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企业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切实加强大型农贸市场周边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教育和管理。要进一步优化寄递服务模式,保持服务过程卫生,揽投服务过程中应当与用户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身体直接接触。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要进一步强化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等工作,切实做好进口国际邮件快件,特别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邮件快件的消杀工作,严防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从境外输入。要着重做好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快件外包装消毒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入境检验检疫。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秋冬季安全和服务保障。要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对行业的影响,着力防范影响行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结合秋冬季特别是业务旺季行业运行特点,提前制订各类工作方案、应对预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邮政行业稳定运行。要珍惜邮政行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努力奋斗得来的成果,化危为机、主动作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主动对接相关地方政府需求,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百姓生活物资运输和寄递保障工作,更好服务国家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知》还要求加强部门间疫情防控沟通协作。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疫情防控沟通协作,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加强与防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地方政府分区分级管控措施及要求,推动解决邮政快递企业运营中面临的具体困难问题。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和信息报告。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各寄递企业总部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做好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准备。要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形势,发生聚集性感染地区的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行业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相关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恢复每日疫情“零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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