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针对7个国家进口冷冻暖水虾的反补贴税率初裁结果。虽然裁定税率仅以口头形式发布,未形成完整的决议,但美国已明确表现出对别国产品实施惩罚性征税的态势。
目前,根据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针对7国暖水虾进口裁定的反补贴税率各有不同,分别为:印度尼西亚不征收,厄瓜多尔0.56%,泰国2.09%,中国5.76%,越南6.07%,马来西亚62.74%,以及印度5.91%。
总体来说,厄瓜多尔和印尼未受到此次反补贴税的影响。中国、泰国、越南所征税率不高,且都在预期范围内。其中,中国唯一强制应诉企业湛江国联的反补贴税将上调到和中国整体税率保持一致。
泰国的反补贴税率仅仅比2%的最低限额高出极少的一点,很有可能在最终的详细核查过程中获得下调的机会,由此实行零税率。
马来西亚仍然是这些出口国家中问题最严重的一个。在最终裁决时,这一税率还会受到来自各方的详细审核。如果无法改变,则意味着马来西亚作为美国对虾主要供应国的地位将会失去。2012年马来西亚共向美国出口了5千万磅对虾,占美国总进口量的不到5%。
印度反补贴税率的裁定经历了较为曲折的过程。最初美方为印度裁定的反补贴税率为10.87%,这比社会普遍预期的7%要高出很多。虽然,美国商务部对这一税率也存在一定分歧,但仍以此作为公布结果。一旦开始实施,将会对印度到美国对虾的出口造成严重危害,同时也会使印度的出口商向其他目标市场转移。但是,由于印方向美国商务部保证,结束部分补贴项目,因此在发布文件的注脚中,突出提到“由于在初裁期间,印度已经结束部分补贴项目,因此印度整体反补贴税率更改为5.91%”。
到8月12日,美国商务部将就上述反补贴税率做最终裁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将在9月26日对损害认定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