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次数: 分类:应对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24日报道,美国商务部109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具体如下:

企业

倾销幅度(%

西平奥派食品有限公司(Xiping Opeck Food Co., Ltd.

0.00

盐城海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Yancheng Hi-King Agriculture Developing Co., Ltd.

22.02

北京中达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China KingdomBeijingImport & Export Co., Ltd.

0.00

南京金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Nanjing Gemsen International Co., Ltd.

22.02

199610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3061900.1003062900.0019978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50%201.63%2011103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申请入会 鱼百科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邮箱:xiatian3218@163.com
联系电话:0571-88051763
Copyright©2016-2018

浙ICP备16022789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