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7批次食品被查不合格,淡水鱼被检出孔雀石绿

发布日期:2016-06-01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5月30日,记者从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日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大米、湿面条、馒头包子油条、猪肉牛肉羊肉、烧卤熟肉、新鲜蔬菜、淡水鱼、液态乳、食用植物油共777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为0.90%。
 
    馒头、包子、油条、油饼不合格2批次,包括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健婷早餐店2016年3月10日制作的油条,检出铝;阳山县丁记快餐店2016年3月23日制作的油条,检出铝。淡水鱼不合格5批次,包括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伟记海鲜店2016年3月7日经营的鲳鱼,检出隐色孔雀石绿;佛冈县汤塘镇车田农庄2016年3月8日经营的草鱼,检出隐色孔雀石绿;清远市湖滨步步高酒店有限公司2016年3月11日经营的边鱼,检出孔雀石绿残留量;阳山县城南山城川菜馆庄2016年3月23日经营的草鱼,检出孔雀石绿残留量;阳山县城南凤凰阁宾馆2016年3月23日经营的草鱼,检出孔雀石绿残留量。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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