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64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内市监通告〔2020〕57号 )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乳制品淀粉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罐头水产制品、薯类膨化食品等20大类食品56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1年1月27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海勃湾区草原情奶食店销售的、标称呼和浩特市蒙之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百老汇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河套 45%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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