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禁使用河豚鱼加工水产品

发布日期:2014-09-28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禁使用河豚鱼加工水产品。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检查水产加工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河豚鱼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水产品,发现使用河豚鱼生产加工水产品的,立即查封相关产品,并查处相关企业;对产品已流向市场的,责令企业立即追回并予以监督销毁。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河豚鱼生产加工水产品,警示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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