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会到3·15.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当前最为关注的话题。民以食为天,对食品安全问题作怎样的关注都不为过。更何况它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不谈、不能回避的话题。从甲醛酒、地沟油到塑化剂、速成鸡,随着监管力度的增强、媒体曝光的增多,食品安全的社会舆情被频繁“引爆”。
如果将公众舆论比喻成浪潮,那么3·15无疑是最高潮。很多被侵害的权益在这一天得到了唤醒与伸张,但是这样的“特殊待遇”持续时间却很短,往往只有3·15的前后几天企业才纷纷尽己所能、服务“上帝”。其余的日子,对不起,他们不信奉“上帝”了。
3·15有这样的力量,就在于被曝光企业的犯错成本高到吓人,甚至一碰即死。然而。如果只在这一天或几天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最大程度尊重的话.这将是怎样一种畸态,怎样一种悲哀。消费者维权行为本应渗透到每一天、每一个角落,如果寄希望于某一个特定日子的集中宣讲与曝光,就无法实现消费权益的真正维护。只有将3·15的影响力在这样的共识中一步一步地成型放大,将这些上帝级的服务成为常态,消费者才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消费之门才能真正打开。
没有法律保护的权利是无源之水,没有制度约束的服务是空中楼阁。因此最重要的就是国家利用宏观的“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填补法律和安全标准的空白。今年两会上我们看到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已经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国家大部制改革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九龙治水”的格局,这也意味着从体制上更明确了安全责任。这是政府正视体制现状、重视民生领域的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应是消费者一方的孤独吟唱,更应成为以国家为后盾的政府承诺。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然而要想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则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让市场得到足够的法律保障,从而达到良性循环实现优胜劣汰。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虽孕育多年,经过多次修改,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滞后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只有出台同新监管体制相配套的法规与标准,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才能形成“高压线”效应,让任何企业商业心存敬畏不敢触碰。
要让消费者真正有安全感,需要靠政府监管也更要靠企业自律。企业应该正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如果都能按照应该肩负的社会责任自觉合法经营,也就从源头上杜绝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是造成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才是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的基础。
产品从生产、销售到消费,是一个完整、良性的推进过程,受经营者的责任和消费者的信任双轮驱动,两者缺一不可。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往往肇始于一道工序、一个产品、一家企业。但是失守
这道程序可能失去的就是整个品牌、整个行业。因此只有企业从根本上严守每一道程序,每一道关卡,才能真正解决经营者责任与消费者信任之间的矛盾关系,才能使消费者建立信心。
同时,媒体作为连接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更应该正视自己的责任.不仅是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更应该是正确宣传引导公众舆论的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是需要多方共同参与的,而媒体在其中更应起到引导公众风险交流的作用,摒除那些不负责任的消息言论,帮消费者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正确了解事实真相。促进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方的坦诚沟通,建立良性的信息交流渠道,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消费者的恐慌心理,树立消费信心。
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持续渐进不断努力的过程.也是需要通过多方努力才能够实现的愿景。中国的消费者是最理性、最能正视问题的,监管者增强一些监管,经营者多担一些责任,媒体多添一些引导,消费者对于行业的信任才会越来越强。 (魏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