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生存之根立业之本

发布日期:2009-11-18 浏览次数: 分类:标准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局长沙宪卿的率领下,开展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如何加强小作坊监管,笔者为此采访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沙宪卿。
  沙局长首先谈到:食品不仅是老百姓的生存之根,更是政府的立业之本。国家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考虑到我国国情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殊情况,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的小作坊管理法规。
  现阶段,吉林省地方性法规还没有出台,小作坊的监管工作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主动的技术帮扶、统一的管理标准、及时的产品督导、合理的辖区划分、严格的市场监督来促进小作坊自律,形成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机制,通过质量技术监管促使小作坊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是质检部门今后的主要任务和责任。
  沙局长强调,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02家小作坊,其中取得营业执照的60家,无证无照42家。检查的小作坊包括:豆制品35家、糕点26家、白酒4家、食用植物油3家、凉皮1家、冷面2家、豆沙制品1家、肉制品25家、血豆腐1家、腌制品4家。这些食品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城乡接合部。通过整治可以看出,小作坊普遍存在着生产条件差,企业规模小等问题。
采取技术帮扶
  沙局长又系统介绍了对小作坊的监管工作情况。
  质监局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和技术扶持,促使小作坊走上懂法、守法的正确轨道,这是新时期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变以往的被动送检为技术服务上门,这种变被动为主动的监管工作模式,不但能够拉近与小作坊管理者的距离,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和谐氛围,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同时,为小作坊的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质量技术帮扶成为推动小作坊发展壮大的有力措施。
采取统一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两种,一是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二是经过依法核准的小作坊。因此,对于小作坊的监管必须要统一标准。
  为保证食品安全,要对小作坊进行基本的现场审查,制定技术规范,只限小作坊的产品在辖区内销售,对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施目录管理,帮助小作坊建立生产经营管理机制,诸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台账制度、限域销售制度、添加物质备案制度等。通过这些基本标准的制定,让生产和管理有章可循,使小作坊步入良好的质量发展轨道。
加强产品检验
  很多小作坊因没有检验设备而无法掌控产品的质量,其质量掌握主要源于对传统工艺的经验。因此,做好小作坊产品的跟踪抽查,帮助小作坊掌握质量情况是监管的必要步骤。
  质监局按照产品的特点制订不同的抽检方案。对于抽样不合格的产品,首先从技术上帮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于那些后发展起来的小作坊,还要给予更高的技术扶持,通过联营等方式提高其食品安全标准,取得国家食品市场准入资格,扩大生产规模。
实行区域销售
  实行小作坊产品在县、区范围内销售,实质上是对小作坊产品的最好保护。对其产品进行限制区域销售,给了小作坊一定的发展空间,不但可以逐步提高小作坊的产品质量,也便于控制其产品安全。
  确立小作坊的经营区域,可以使其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起到同行业相互监督的作用。由于不允许小作坊产品进入大商场、大超市,这是对获得国家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企业的市场保护,也为小作坊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市场监督
  小作坊的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督。通过小作坊彼此间的竞争和发展,让监管效率更迅速、更高效;对整治后不改正的小作坊要严格执法,对其起到严厉的警示作用。  (富源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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