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领导讲话选编

发布日期:2009-06-22 浏览次数: 分类:标准

 

    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612日举行,现将有关部委领导的发言摘编如下,供参阅。

    

    陈啸宏(卫生部副部长):卫生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卫生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以及信息统一发布六项职能,抓紧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工作,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综合协调制度。我们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了一批和原来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法规。527日卫生部公布废止了23件食品卫生配套规章,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行政许可暂行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暂行管理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以及新《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规章等。 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拟定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机制。65日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监管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明确责任,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2.筹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和章程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工作将按照法律的要求开展。 

3.牵头完成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个部门,从2008年的12月以来,历时近5个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准,严肃查处了一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全国共查处违法案件7626起,货值670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起,依法逮捕30人,曝光了一批重点督办的案件。向社会公布了三批共29种严重危害健康的非食用物质的黑名单,16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作为重点的整顿对象,重点检查了一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将乳及乳制品、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八个行业作为整治的重点,组织了全国性的抽检,合格率超过了92%

    同时我们要求,各食品行业协会,对行业内正在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物质进行系统的梳理,共清理出252种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物质,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第二个方面是认真履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各项工作。下一步各级卫生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1.改革创新,建立高效顺畅的综合协调机制。卫生部门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抓手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队伍,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和各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建立由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加强考核评估,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政府食品安全部署到位,落实到实处。 

    2.统筹资源,建立主动出击的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有的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检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监测数据的分析机制,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食品监测、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实现与国际的接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依托先进科学力量和手段,调动各方资源,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建立起全面完整的信息数据库,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建设。

    3.科学应对,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映机制。汲取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落实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要求,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协调、信息互通、事故善后处理、整改督查回访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4.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卫生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全面清理现有配套法规,完善食品安全法规配套和相关制度,在完成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加强跟踪、研究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调整完善标准的内容和指标,逐步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接轨,满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贸易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和教育,组织各级卫生部门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5.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卫生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了由卫生部陈竺部长为组长,卫生、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由15个部门共同参加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加大案件及事故的查处力度。

    同时卫生部继续牵头做好卫生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顿工作,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查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添加物质的行为。

 

    由于商务部的姜副部长同时还要开另一个会,所以大会把姜副部长的讲话提前,下面我们就请商务部的姜增伟副部长演讲。

    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能分工,商务部作为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肩负着指导、督促流通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责任。下面,我简要介绍商务部在落实行业管理职责,提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方面开展的工作。

    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制度;指导各类食品交易市场建立食品经营者协议准入、管理制度和经营者管理档案,明确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提升餐饮业规范化、产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体系,加大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加快发展以早餐工程为重点的大众化餐饮,推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保障城镇居民餐饮消费安全;建设全国性餐饮产业化基地、原料基地、工业化基地和人才基地,推进餐饮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餐饮品牌;推广现代管理模式,鼓励餐饮企业创新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三、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出口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开展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食品出口企业应对出口风险的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进口及时进行通报、监控和处理,协助企业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运、销毁和理赔等工作。

    四、推动流通领域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诚信体系建设。对现行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规章进行梳理,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结合畜禽屠宰等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提出制定配套法规或规章的立法建议;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风险预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食品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信用记录的收集、管理和通报制度;广泛动员食品流通企业参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培育诚信经营的食品流通示范企业。

    五、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逐步提高备案登记率和随附单使用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散装酒销售的管理;重点监控流通主渠道、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大对分散于社区、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渠道,净化市场秩序。

    六、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抓紧出台《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规划纲要》,细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定点条件,严格屠宰行业准入,依法清理整顿现有定点屠宰企业;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快产业化进程; 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定点屠宰企业对《条例》规定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出厂(场)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经营行为,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的高压态势。

 

    陈晓华(农业部副部长):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多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经过多年努力,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2008年农业部四次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特别是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十分分散,生产方式比较落后,保障农产品总量平衡、结构平衡、质量安全的压力始终很大,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农业部门是《食品安全法》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切实做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手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部法律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部法律。采取多种形式将法的要求和精神宣传到农村、到农户,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法律的贯彻实施打牢基础。

    二是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合立法机关加快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评估和研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执法、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支撑有力的检验检测体系。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深入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检验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安全、有效、实用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

    五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将安全控制措施内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将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从事标准化生产。 

    推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准出制度,重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把农业品牌化和农业标准化结合起来,在严格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探索通过市场激励机制推进标准化的新路子。 

    六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农业部门将按照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与其他部门在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和事故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实现与其他部门的无缝衔接。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部门间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制定等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整合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王东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始终把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不断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强化市场巡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食品安全法》颁布出台后,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安排部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亲自主持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并部署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及时制定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对全系统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总局于5月上旬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会议传达贯彻了王岐山副总理对工商机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动员部署了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总局及时制订培训计划,分级分层对全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总局举办了《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领导同志作辅导报告,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参加了培训会;还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对各省地市级工商局主管局长和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总局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及时研究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各级工商机关将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一、进一步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次论坛以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为主题,体现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要求。 

    《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也明确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必须全面掌握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监管理念,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 

    特别是按照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等方式切实抓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确保各级执法人员全面熟悉和掌握法律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 

同时,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不断增强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日常规范管理,严格食品入市、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流通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连生产环节,下接消费环节,特别是食品质量方面的一些问题容易在流通环节显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部门,不仅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市场检查执法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而且更要对流通环节食品的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要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管理,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 

    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日常监管执法,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集中执法力量,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特别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对典型案件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布,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在依法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同时,还要积极支持和服务食品经营者,促进食品企业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和对消费者、经营者负责的统一,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三、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巩固近年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把为期两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务,突出抓好奶制品市场、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 

    通过专项整顿,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使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进一步总结过去监管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主要是建立健全和落实好八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关;三、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 五、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特别是要通过严格执法责任制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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