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国龟业 走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发布日期:2005-03-17 浏览次数: 分类:标准

   据多家媒体报道:按“林护发[2003]121号”文,国产的乌龟排除在可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54种野生动物之外,而巴西彩龟、鳄龟等外来龟却列入其中。为此,最近江西弋阳特种水产养殖公司乌龟苗出口韩国受阻。我们认为此举会影响我国龟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和措施如下。
                    一、我国龟类养殖业的历史渊源
   龟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渊源深远。它不仅是美味佳肴,席上珍品,有很高营养价值;尤其在长江、珠江流域一直作为营养滋补食品,被称为“八卦肉”、“包身五味肉”。而且它的药用价值很早就被我们的祖先所认识。同时,华夏民族出现特有的“龟文化”现象,并影响整个东南亚。中国最古老的“甲骨文”就是刻在龟甲上的。因此爱龟、护龟、养龟、利用龟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很多寺庙前的“放生池”完全可算是最早的龟类养殖模式。
   但是我国作为保健食品意义上的龟类养殖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江苏宝县出现最早的乌龟养殖池,以后在全国曾一度出现龟鳖养殖高潮。由于当时规模化养殖设备、饲料与技术不过关,当然主要是市场经济刚起步的原因,不久就冷了下来。到了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与养殖技术的逐步成熟,见效较快的中华鳖养殖又很快由鼎盛走向衰落,后劲更足的养龟业部分取代养鳖业的位置,迅速发展起来。值得提出的是,直到此时为止,养殖的龟类90%以上都是乌龟,其它龟种只占很少一部分,当时全国龟类总产量近万吨。
                    二、我国龟类养殖业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进入本世纪,随着巴西彩龟、鳄鱼等外来龟种通过合法或非法的途径大量涌人我国,以及养鳖业的相继萎缩,龟类养殖业迅速掀起第二次养殖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几乎可与养鳖业一争高下。但养殖品种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巴西彩龟约占50%以上;乌龟被挤只占40%左右;其它龟类占5-10%。养龟大省主要有江苏、湖北、广东、湖南、浙江、江西、福建、安徽等。仅上述八省产量达4.5万多t,占全国产量的90%。全国大小养龟企业10多万家。从业人员达百余万人。产值近50亿元 (不含其它非养殖产品如饲料、药物、加工品等)。江西弋阳特种水产养殖场现有60万只龟存塘,江苏吴江华鑫集团龟场现有存塘龟达200多万只。可见我国龟业总体上已完全达到规模化、产业化的水平。但是现在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概括起来如下:
   1. 外来热带龟种的冲击。性情凶猛,肉质营养与保健药性无法与乌龟相比,但有生长快、价格低优势的巴西彩龟、鳄龟、安南龟等种苗大量进口;一般消费者又难从外表区别这些龟种,这对原以乌龟为主的龟业造成巨大冲击。致使我国龟的产量上去了,龟类总体质量与信誉却下降了。加上龟市场混乱,假冒、坑骗时有发生,大大挫伤了群众的消费信心。造成龟价动荡或“有价无市”,市场成交量减少,使大量商品龟存塘,不少龟场亏损。大有当年中华鳖养殖一哄而上,又很快被大量“走私鳖”冲垮的趋势。据报道:近几年每年从美国进口的巴西彩龟苗达1000万只,大、小鳄龟苗10万只。非法走私的与其它外来龟种更是无法统计。
   2.龟类应用基础研究滞后,影响龟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些还基本停留在生物学特征的研究阶段。大多数照搬或模仿养鳖的一套。尤其是大量引进外来龟种的科学论证即可能引起生态环境、食物链变化、种质资源污染、营养品质下降及引发新的病源问题;名贵龟类和濒危野生龟类的繁殖保护与放归问题,还有龟类营养需求和专用配合饲料的研究;无公害龟类食品及加工品质控制体系等都亟待进行研究。据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自选课题,对乌龟配合饲料的主要营养指标、系列饲料配方和规模化养殖技术的研究,结果用研制出的乌龟专用系列配合饲料比原代用鳖料增重率提高15%以上,养殖饲料成本反而下降20%以上,具有显著效益。
   3.养龟企业小型、分散,很多还是农家庭院自然型,大型区域性骨干企业很少。据报道全国10%以上的县市都有养龟企业,但养殖10万只以上的企业只有100多家。行业管理与协调薄弱,至今没有全国或地方行业协会。因而信息渠道不通,交流协调很少。缺乏应对风险、依法自我保护、创新开发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市场管理混乱,有些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走私外来龟打击不力,对鼓励驯养国产野生名贵龟支持不够。产品营销、苗种、饲料、药品产供销中间环节过多,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与效益,养殖者与消费者均未得到实惠。
   4.如果把乌龟排除在可经营利用繁养的野生动物之外;而巴西彩龟、鳄龟等外来龟种经营利用更合法化,将使现有龟类养殖品种结构更加不合理。甚至会把国产龟类养殖业的主体、人工繁殖早已超过三代、人工养殖种群数量已约16.25亿只的乌龟养殖业完全搞垮。这对我国龟业及百余万从业者打击将是十分沉重而久远的。如果很快用法规条令形式付诸实施,直接后果将使我国养殖龟种外来化,龟市场因质量差、品种单一,会步中华鳖的后尘从此萎缩下去;刚刚打开的国际市场也将会夭折;刚从养鳖转产后喘口气的百万余从业者将是雪上加霜,无所适从。如果计算对药业、餐饮业、饲料业、药膳业等,影响将更广泛而持久。按“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恐怕面对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绝不会是“小事”。
                    三、相关建议
   为了保证我国龟类养殖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建议如下:
   1.呈请全国人大农委和有关部委、局办,派员对我国龟类养殖业的现状、问题与前景进行调研,尤其多听取养殖企业、基层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意见。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行政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大型养龟企业业主、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代表,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复议,以便为修订或补充相关文件提供参考。
   2.国家与地方科技、教育与行政主管部门、大型企业应加大龟类养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力度。尤其是对大量引进外来龟种引起的生态环境、食物链、种质资源污染;龟品营养品质下降;引发新的病源问题;名贵龟类和濒危野生龟类的驯养繁殖保护与放归问题;龟类育种与营养需求问题;安全优质无公害质量控制及深加工问题等课题应尽快立项进行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迅速应用转化,加快我国龟类养殖业实现无公害化、科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进程。
   3.改变外来龟类引进的盲目无序状态,建议农业、林业、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除特批研究用品种外,一律停止外来龟尤其是巴西彩龟、鳄龟等的进口;加强监督管理,严厉依法打击各种走私龟类行为。在对原来大量引进外来龟种引发的负面影响迅速展开研究的同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现有的外来龟只限于食用或观赏,进行单养、封闭式繁殖,绝对禁止盲目杂交和放人江河湖库等自然水域。应认真吸取福寿螺、食人鲳(“吃人鱼”)的教训,对已混入其它池塘的外来龟抓紧清除,以防后患。
   4.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下,报批组建各级“龟业协会”。动员企业主和技术人员自愿人会,自律、自强;组建专业理事会和相关信息网站。大力加强行业市场管理、科普教育、技术培训服务与信息交流,并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条令。鼓励养龟企业资产重组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使养龟企业做大做强,增强科技开发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条件的地方以公司+农户模式,发展龟类养殖和加工区域性经济。
   5.加大名贵龟类和濒危野生龟类的繁殖、放归与保护的力度。对我国现有龟类资源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评估,分门别类,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规,作好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对已列入各级濒危和极危的野生龟类,一方面严厉打击偷捕、偷运、倒卖、走私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积极鼓励驯养繁殖,增加种群数量,组织无偿放归。审查现有养殖相关珍稀龟类的企业,核发野生龟类驯养繁殖许可证。限定品种、数量和保护办法;组建救护中心或保护区。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保护知识的科普宣传。对未列入濒危的野生龟类包括乌龟、黄喉拟水龟、黄绿(缘)盒龟等尤其对已非常稀少的野生名贵龟类原种,不准高价炒卖给酒楼食用。而应大力提倡驯养育种、人工繁殖,以保持基因的多样性,避免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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