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水产品)(2022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嘉兴瀚誉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大渝火锅店购进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乐清市虹桥镇西街菜市场林贤者摊位销售的黄鳝,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庆元县农贸市场吴国标摊位销售的鳝鱼,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伟炳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平阳县昆阳镇联东菜市场潘小红摊位销售的大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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