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3期)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蛙类专项抽检发现杭州鑫沣源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蛙类专项抽检发现衢州龙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杨有根摊位销售的石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松阳县富利达水产养殖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蛙类专项抽检发现绍兴市越城区沪小二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六)青田县鹤城街道中心菜市场胡允彬摊位销售的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

(一)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商场销售的标称宁波市胖子海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子紫菜,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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