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9期)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1.      嵊州市丁佳蔬果超市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衢州市衢江区加迷水产品商行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磐安县羊大妈副食店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丽水市莲都区章有连肉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      蛙类专项抽检中衢州市衢江区加迷水产品商行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6.      蛙类专项抽检中金华市金东区金伯洪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7.      蛙类专项抽检中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金理宝摊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8.      蛙类专项抽检中绍兴市越城区咕噜咕噜老四川火锅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9.      蛙类专项抽检中绍兴市越城区美蓉龙虾馆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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