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2-26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1)      乐清市北白象镇前程村农贸市场赵顺博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谭军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温州洞头南洋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南浔月冉蔬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鳙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瑞安市雅儒菜市场苏忠相摊位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      温州市瓯海郭溪中心农贸市场刘祥志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温州市瓯海郭溪国茸副食品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宁海县跃龙综合市场内个体工商户赵亚琴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      绍兴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鲁华祥摊位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金华市金东区吴淑丹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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