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7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湖州市吴兴勤发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平湖市当湖街道王传虎百货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州市椒江仙根副食品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温州市鹿城区小南吴书生蔬菜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湖州市安吉永哥水产品商行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丽水市莲都区惠河生鲜超市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刘寅水产商行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长兴素娟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绍兴市越城区甲利水产批发商行销售的牛蛙,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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