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7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1.             丽水市管满钗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             桐庐县友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             兰溪市凤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             杭州永丰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5.             海宁市海洲街道周姐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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