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1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魏保林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建钧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浙江松门水产品批发市场张根永摊位销售的肉鲳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

金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皓大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嫩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皓大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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