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3期)(水产类)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类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泽国明仙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杭州萧山绿程水产商行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临安陶灼华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临安廖国龙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平湖市当湖街道夏云娟淡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平湖市当湖街道夏云娟淡水产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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