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5-02-24 浏览次数: 分类:食品资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余姚阿玲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余姚市文文淡水产摊销售的甲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杭州钱塘新区李华鑫海鲜商行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福客多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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