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安全
联系我们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联系人:秘书处
电 话:0571-88051763
邮 箱:xiatian3218@163.com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12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5期)(水产类)

发布时间:2023-12-09人气:6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义乌市下骆宅菜市场吴志宇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国新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余姚市兴兴淡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甲鱼,呋喃唑酮代谢物、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张国新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杭州联华乐清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杭州市滨江区薛琴水产商行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宁波江北磊子生鲜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全部
0571-8805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