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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3期

发布时间:2025-06-19人气:1来源:未知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4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50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丽水市莲都区东银苑菜市场黄旭霞水产店销售的标称瑞安市余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嘉善县魏塘街道梓欣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建德市隆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苍南县先景干制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瑞安市开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醉泥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农贸城苏素微摊位销售的标称台州市路桥冠悦香副食品厂生产的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金华市婺城区雅福超市销售的标称绍兴市国标酿造厂生产的酿造食醋(国标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值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平湖市新埭镇易家福超市销售的草鸡,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

衢州天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遂昌县酒厂生产的料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温州、绍兴、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温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819.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00819.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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