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菌及其制品、水果、禽类及副产品、餐饮食品、食盐、水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瓶/桶装饮用水、饮料、葡萄酒及果酒、其他调味料、水产加工品及其他、猪肉及副产品、酱腌菜、糕点、冷冻饮品、淀粉及其制品、蔬菜、方便食品、豆制品、食用糖、罐头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24类食品共49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菌及其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水果66批次,全部合格;禽类及副产品48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42批次,全部合格;食盐32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28批次,全部合格;羊肉及副产品22批次,全部合格;瓶/桶装饮用水21批次,全部合格;饮料21批次,全部合格;葡萄酒及果酒18批次,全部合格;其他调味料1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加工品及其他13批次,全部合格;猪肉及副产品12批次,全部合格;酱腌菜9批次,全部合格;糕点7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4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其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3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糖1批次,全部合格;罐头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1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蔬菜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