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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9期

发布时间:2025-06-19人气:1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实施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包括肉制品速冻食品薯类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6类食品共152批次,其中合格133批次,不合格19批次。具体信息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小贴士: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肉制品和6批次水产制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水产制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三、防腐剂

 

  山梨酸、脱氢乙酸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限量或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豆制品存在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脱氢乙酸)的情况;有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肉制品存在超限量使用防腐剂(山梨酸)的情况;有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超范围使用防腐剂(山梨酸)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所致,或者未准确计量。

 

  四、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存在二氧化硫不合格的情况。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为增加原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而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

 

  五、甜味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限量或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3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六、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本次抽检共发现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超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七、水分

 

  水分属于品质指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3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存在水分超标的情况,水分超标会缩短膨化食品的保质期,加快微生物的生长,从而引起霉变。另外,膨化食品水分超标会影响口感和风味。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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