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天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继续季节性禁止生产经营高风险的醉虾、醉蟹等特定水产品,全年禁止生产经营毛蚶、炝虾等水产品;禁止食品流通、餐饮环节自行添加使用高风险添加剂亚硝酸盐。
联系人:秘书处
电 话:0571-88051763
邮 箱:xiatian3218@163.com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12室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天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继续季节性禁止生产经营高风险的醉虾、醉蟹等特定水产品,全年禁止生产经营毛蚶、炝虾等水产品;禁止食品流通、餐饮环节自行添加使用高风险添加剂亚硝酸盐。
Copyright ©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备案号:浙ICP备16022789号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2988号 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浙江灏天信用